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133

133.我向他们询问

133.我向他们询问有关他们照亮其星球的星系太阳的情况,他们说,这太阳在那里看似火焰。当我向他们描绘我们地球太阳的大小时,他们声称,他们的太阳比我们的要小;在我们的眼中,他们的太阳就是一颗星星。我从天使那里听说,它是更小的恒星之一。他们还说,从他们的星球也能看到星空,比其它星星更大的星在他们看来朝向西方。我从天上被告知,这颗大星就是我们的太阳。

属天的奥秘 #2554

2554.“他们必为

2554.“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,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。这从“杀”和“妻子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杀”是指毁灭;“妻子”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(参看2507节)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,即: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,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(2508节)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,但仍流入较低真理,并与它们结合,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,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,并与它们结合,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。事实上,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,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,并与它们结合,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。若非如此,没有人能得救(参看第一卷,1831-1832节)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,即: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,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,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,从而使人可以得救,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,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,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。
除了这个奥秘外,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“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”这句话里面;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,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。其中一个奥秘是: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,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,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,属天良善就会灭亡。另外一个奥秘是: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,尽管若不藉着子,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(约翰福音14:6),并且“人看见了子,就看见了父”(约翰福音14:8-12),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。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。

属天的奥秘 #6608

6608.当我在思考

6608.当我在思考、说话和写作时,理解力之光便被赋予我,被拿走、削弱和缓和。这种情况经常发生,我被允许感知这些变化和不同。我发觉光本身如同照耀我内视物质的一种光照,就像阳光照耀肉体的视觉器官一样。这种普遍光照使思维的对象变得可见,就像当肉眼被光照时,世上的物体变得可见一样。我被告知,理解力之光中的这些变化是照着与天上社群的交流而产生的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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